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1718-2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加强期末教学工作管理,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组织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部分公共基础课(含重修)期末考试安排
详见附件:1718-2学期末部分公共基础课(含重修)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1. 考试时间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既保证员工有相应的复习时间,又力求避免出现员工的重修考试与正课考试冲突现象,学校统一安排各年级互不冲突的考试时间段,且原则上每个年级每天只安排一门正课考试,望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2017级课程考试安排在每日下午1:00-3:00;
2016级课程考试安排在每日上午9:00-11:00;
2015级课程考试安排在每日下午3:30-5:30。
各单位对各年级提前结课的课程,可以酌情在考试周前提前安排考试,但非毕业班年级必须至少保证考试周有2门课考试,不得将所有课程提前考完放假。
2. 监考安排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bat365在线登录网站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03号)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期末考试准备工作。
各校区教务办负责安排考场,并协调各学院配备监考教师。正监考教师由授课学院或中心安排,副监考教师由员工所在学院安排,重修考场正副监考原则上由授课学院或中心安排。如主考单位监考教师人力不足,请各员工所在学院协助安排。
3. 毕业生成绩
因有些应届毕业员工参加本次期末考试,请教学单位最晚务于7月6日17:00前完成毕业员工成绩网上登录并将纸质版报员工所在学院,以保证员工正常离校。
4. 其它事项
其它课程考试按惯例由校区教务办或学院与各教学中心或授课学院协商安排考试,但考试时间安排要按照上述第1条有关考试时间的建议进行合理安排。
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 曾媛 电话:85166874
附:1718-2学期末部分公共基础课(含重修)考试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