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学术活动 > 正文

关于申报2009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

日期:2009-05-11 点击数: 来源:bat365官网登录入口

关于申报2009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

提交部门:社科处 提交时间:2009-5-11 11:19:22

字号:

校社科字〔2009〕3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规划和申报工作的通知”(长社科规办[2009]1号)通知要求,现开始受理2009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重点研究课题指南

*1、长春市工业经济增长潜力和对策分析;

*2、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支持体系研究;

*3、关于制约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因素分析和对策研究;

*4、金融危机形势下长春市解决就业问题的对策研究;

*5、长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6、我市城乡统筹发展的对策研究;

7、关于发展和壮大我市生物产业的对策;

8、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生产性服务业问题研究;

9、长春市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研究;

10、关于培育长春市文化产业知名品牌研究;

11、长春市职业教育发展研究;

12、关于建立我市城乡大救助体系的战略研究;

13、新形势下城市安全的长效机制研究;

14、加强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市宗教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15、长春市“健康城市”建设研究;

16、新形势下长春市企业文化建设研究。

带*的为一类重点资助课题,其它为二类重点资助课题。指南重点研究课题必须按题申报;申报教师也可联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自行确立申报课题,申报自选课题,经市社科规划办审议后,纳入全市社科研究课题规划。

二、课题立项及经费资助

1、重点研究课题每个只立1项,共立16项。

2、课题资助经费待结项后,由市委宣传部一次性拔付。一类重点资助课题,平均每个资助5000元;二类重点资助课题,平均每个资助2000元。自选课题经费自筹。

三、申报立项的基本要求

1、课题申报者必须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各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3、每个申报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报书》中的“填写说明”。

4、课题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完成期限为2009年12月31日之前,不得延期。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5月22日下班前将各单位申报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联系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附:《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

社会科学处

2009年5月7日


附件

  1. 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doc